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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新增2处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园
发布日期:2023-10-13 13:36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12日,嘉祥县、汶上县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园揭牌仪式分别在嘉祥县青龙山人文纪念园、汶上县彩山明月纪念园举行。这是继2006年济宁市在银河文化陵园建立遗体(角膜)、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后,又新建的县级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园,成为全省市、县两级红十字会拥有纪念园的先进地市。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国庆,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全太,省红十字会医学捐献服务中心主任刘文罗,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医务部OPO主任术慧青,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白平和出席了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园揭牌仪式。济宁医学院、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嘉祥县、汶上县政府等相关单位领导,以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志愿者代表和人体解剖学教研室教师代表,任城心理医院医护人员代表及新闻媒体等13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活动。

仪式现场,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白平和致辞。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国庆,山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全太,为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园揭牌。人体器官(遗体)登记捐献志愿者代表、器官受捐者代表进行现场发言并宣读了倡议书;山东省红十字会医学捐献服务中心主任刘文罗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授旗。活动最后,全体人员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默哀,并依次敬献鲜花。

近年来,济宁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正确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器官(遗体)捐献工作,广泛宣传器官(遗体)捐献的崇高精神和重大意义,创新人文关怀工作模式,每年清明节定期开展追思缅怀活动,宣传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服务,营造了参与支持器官(遗体)捐献的良好氛围,捐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济宁红十字会系统已有3万余人办理了器官捐献登记手续,400余人报名捐献遗体,近300人报名捐献角膜。成功实现遗体捐献153例;器官捐献39例,使100多名器官衰竭终末期患者接受了器官移植重获新生;眼角膜捐献106例,使300多名失明患者移植了眼角膜重见光明。